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对进一步惩治涉粮腐败和作风问题作出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去年8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跟进、全面启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并深刻剖析涉粮腐败深层次原因,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完善粮食管理体制机制,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成效。行百里者半九十,要充分总结用好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上下协同加强监督检查,查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强有力的纪法监督保障粮食安全。
始终保持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高压态势。后墙稳固,才能震慑常在。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必须牢牢把握查办案件这个关键,继续从严从快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基层粮食企业“靠粮吃粮”案件,对涉粮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继续用好包片督导、下沉督导抽查、涉粮领域专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等有效方式,深挖彻查问题线索,高质量处置问题线索,决不能轻轻放过。要统筹办案力量,用好提级查办、“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查办水平。
强化对粮食购销公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针对粮食系统单位企业点多线长面广,粮食购销领域补贴资金多、利益关系复杂、监督监管难度大等情况,要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状况。要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要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查找和防范廉政风险点,坚决杜绝“升溢粮”“等级粮”“转圈粮”。要坚持系统思维,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同,用好专项审计成果,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长效治理。专项整治重在“惩”,关键在“改”,核心在“治”,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三不”一体推进综合功效。要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汲取教训,有针对性纠治问题。要督促粮食主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等加强粮食产、储、供、销等环节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探索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范用权、优化治理。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敷衍应付、成效不突出等问题,严肃处理,确保整改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持久性成效。
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既是工作实践,也是工作方法。要总结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举一反三,贯通运用。对于其他一些系统性、领域性的腐败问题,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抓手,深入查办案件,集中整治、系统治理,攻克一些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不断打好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兰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