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2月21电(通讯员刘晓曦)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对被告人仲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仲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悉,仲某某从事装修行业,与一些装修公司有合作,对于水电、建材等相关事宜比较熟悉。最近手头紧,急需用钱,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
仲某某知道,正在装修的房子一般防盗措施都很差,要么窗户不关,要么就是把钥匙放在家门附近,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房间偷取一些装潢材料及入场电器。他通过观察发现,附近一小区楼下有些建筑垃圾,还有一些窗户还覆盖着保护膜,他便选中这些目标准备实施盗窃。
2021年3月上旬某日晚,仲某某开始了第一次作案。在发现自己家对面一栋楼的装修屋窗户未锁后,他便翻窗潜入屋内窃得电线9卷。
尝到甜头后,仲某某一发不可收拾,再次连续作案5次,先后盗取电线约30卷、装修器材若干、空气开关1盒、热水器1个。
在窃得财物后,仲某某陆续将窃得的财物卖到了废品收购站,获利52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