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健全内控机制 持续防治“灯下黑”

日期:02-21
纪检监察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当好党和人民的卫士。博州纪委监委健全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通过内部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建立廉政档案进行精准“画像”

“去年我购入了一套新房产,特来报备更新个人廉政档案。”新年伊始,博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干部王光笑来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个人廉政档案个人生活方面一栏中更新了房产信息。

目前,博州纪检监察系统552名纪检监察干部人人都建立了纪检监察廉政纪实档案。廉政纪实档案“一人一卷、一卷一册”,做到各县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派出)机构、党委巡察办在职人员建档工作全覆盖,对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简历、房产、家庭收入、婚姻变化、子女情况、出国境情况以及违规干预打听案情、收受礼品礼金等内容进行全面记录。

廉政纪实档案管理实行“专柜专存、专人专管”,采用“活页夹”的形式,随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一事一增进行动态管理更新,实现精准“画像”。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已成为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使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出台“十二不准”立起“明规矩”

“每天一进办公楼,就看到大厅的《博州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不准’纪律要求》提示牌,时刻提醒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红线’‘底线’不能越,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博乐市纪委监委干部田莉说。

据了解,博州纪委监委制定了《博州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不准”行为规范》,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不准接受与行使公务有关的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土特产等,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等内容,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划出红线和底线。

如今,在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厅和办公室墙上张贴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不准”行为规范提示牌,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职责使命,自警自律自省,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严格律己,做严守规矩、纪律过硬的表率。

加强内部督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日前,博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了一份特别的“体检报告”——州纪委监委开出的内部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

“这次督查帮助我们找出了系统内部规律性、多发性的问题,开出了‘良方’,对我们的工作具有极大推动作用。”该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志恒坦言,“我们将以此次专项监督为契机,与督促推动乡镇振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把监督调研工作的成效转化到具体工作实践中。”

博州纪委监委制定《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对照检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博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博州纪委监委对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回访教育制度》,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提升措施25项。紧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维护”、履职尽责和队伍自身建设情况,每年制定专项方案开展监督调研,形成工作报告提请州纪委常委会研究。

“我们坚持重要问题集体研究,问题线索集体研判,聚焦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执纪执法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严肃纠正。下一步,将不断健全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通过内部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博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博州纪委监委付强何晶|责任编辑郭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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