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将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氢能产业等前沿产业法制保障。
2月18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出炉,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2022年是临港新片区成立的第三年,也是“五个重要”三年行动方案的收官之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在18日举行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表示,制定临港新片区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对新片区形成以“五自由一便利”为核心的制度型开放体系,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洪林提出,《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临港新片区各项改革创新试点,进一步发挥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作用。接下来,他们将持续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自由贸易港和RCEP、CPTPP、DEPA等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加大重点领域风险压力测试;同时,持续加强法制保障,重点聚焦开放型产业体系建设,充分运用调法调规、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等路径,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氢能产业等前沿产业法制保障。
最新出台的《条例》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的四梁八柱,设总则、投资自由便利、贸易和运输自由便利、资金自由便利、人员从业自由便利和人才保障、数据流动、前沿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权益保障、附则共十章五十五条。
关于创新和突破,在投资自由便利上,《条例》明确,将实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场内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国际油气交易中心等金融要素平台。
在贸易和运输自由便利上,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将探索对境外抵离物理围网区域的货物,依据风险情况,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体现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模式,临港新片区内则可以发展保税维修检测、再制造等新业态、新功能,符合条件的国际航行船舶可以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船舶登记管理制度。
在资金自由便利上,根据《条例》,临港新片区内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离岸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按照国家部署试点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实施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措施,探索放开个人境外投资,开展金融业务和金融监管服务创新。
另外,《条例》也专设“人员从业自由便利和人才保障”一章,规定对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申办常住户口时给予政策倾斜。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以在临港新片区申办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在临港新片区申办常住户口。临港新片区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可以享受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数据流动方面,《条例》提出,将以临港新片区为先导,推进国际数据港建设,探索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发展数据经纪、数据运营等数据产业新业态,推动互联网数据中心、信息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
对于前沿产业的发展,根据《条例》,经批准,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进口境外已上市药品和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试运营,在符合条件的特定区域布局建设与氢燃料电池应用相关的制氢项目。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