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7日讯 17日,省考试局发布关于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公告,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22日进行。申请人须在3月8日至3月26日完成考试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申请人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省考试局提醒,为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王灵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