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打通农村饮水安全“最后一公里”不到位……”前不久,伊犁州党委巡察办向该州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
伊犁州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建立政治巡察监督清单,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被巡察党组织“三个聚焦”,重点围绕党组织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履行情况,分类细化55类1119项政治巡察监督清单,依托清单监督,贯通穿插使用常规、交叉、专项、提级、机动和“回头看”等多种巡察方式,紧贴重点“巡”,盯住问题“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巡察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落实好‘两个维护’”。该州党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伊犁州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开展政治巡察,通过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移交查处、压实责任,使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为推动巡察工作巡深察透,伊犁州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制定《加强巡察上下联动19条具体措施》,压实六大责任主体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和指导督导,纵向上以州带县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一体化巡察监督网,州县联动巡察党组织15个;横向上健全州党委巡察机构与州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9个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同时,建立了县市巡察办主任季度例会、派员列席县市委巡察专题会议等制度,提升上下联动贯通规范化水平,不断实现形式和内容相促进、质量和效果相统一。
伊犁州坚持巡察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并重,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制定《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州县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和结果向分管领导通报制度,完善州县分管领导和包联县市领导牵头抓整改工作机制,实行“三方联动”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责任,以抓铁有痕的作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伊犁州纪委监委蒋大泉|责任编辑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