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一无所获”的巡山

日期:02-17
公安

今年1月30日,是春节放假前的最后一天,我与街道的3名巡山员一起巡山。整整一天,却“一无所获”,别说是捕鸟网,就连常见的套索也没了踪影。“禁猎区,是非法狩猎者的禁区,却是鸟儿们的天堂。真好!”想起以往进山巡查时那些屡禁不止的捕鸟网,巡山员小张连连点赞。

这还要从一年前我们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与区森林公安部门的一次座谈会说起。

2020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了凝聚全区关联职能部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职能合力,我们组织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三法衔接”启动仪式及座谈会。围绕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大家纷纷建言献策,“特别希望检察机关能推进全市禁猎区划定工作。”会上,森林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诚恳地表达期望。

在非禁猎区非法狩猎非国家保护动物,构成刑事犯罪的,有20只以上的数量要求。但在禁猎区非法狩猎,数量达到20只以上,或使用禁用工具、禁用方法的,三个条件具备一个便可构成刑事犯罪。全世界候鸟迁徙路线共有八条,青岛居其一。划定禁猎区,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划定全市为禁猎区的主体为青岛市政府。

为此,我们先是依托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青岛市检察院督促市林业局等依法履职,启动禁猎区划定工作。随后,我们又依托我院创办的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衔接转化工作办法,通过两名市政协委员提交紧急委员提案,推动禁猎区划定工作进入快车道。2020年11月2日,禁猎区通告正式发布。不同于其他地方的一年禁猎期限规定,这次禁猎区通报首期即为五年,为全市生态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具体实施。2021年,我们既重惩治更重警示,围绕禁猎区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我们把辖区刑事案例以及森林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例汇编成宣传册,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社区群众尤其是崂山脚下的农村社区群众知法守法,共同守护这一方美丽的生灵。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在宣传禁猎区过程中,我们邀请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区市场监管、森林公安、司法局等部门以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对辖区30余家知名餐饮企业开展立体式普法。那段时间,我们制作的《“野味”的成本》普法宣传作品先后被10余家媒体转发刊载。我们还制作了禁猎区宣传专题,以视频短片方式于2021年12月在全市已开通的6条地铁线、数百个显示屏上同步展播,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全青岛都是禁猎区了,抓鸟要坐牢,还要赔很多钱呢!”那天巡查结束下山时,遇到几位村民很在行地向我们宣传。

不远处,传来阵阵鸟鸣。放眼望去,一只刚成年的金翅雀正在展翅翱翔。

开足马力加紧生产 兵器工业保障南疆春耕生产用肥需求 世茂深港项目二期178套公寓被司法查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