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监督,做好日常监督,持续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以强有力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工作重心从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显性目标,转向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综合目标的高质量发展,工作对象、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政策要求有所不同,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也有所不同。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新的形势任务,找准为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障的切入点,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
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贯通协同。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部署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向基层延伸的责任落实机制。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约谈提醒、问题督办、调研督导、明察暗访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结合职能职责切实担当起对相关政策落实、项目推进和措施实施的监管责任。要特别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履职尽责。
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找准监督发力点。牢牢把握人、财、物等关键点,明确监督事项,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要把握重点监督对象,紧盯“关键少数”以及基层干部队伍,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漠视群众利益、忽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抓住典型严查快处、公开曝光,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的作风紧起来、严起来、好起来。聚焦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既要坚决查处侵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又要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推进改革、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要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公开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等事项,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实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接受监督。
坚持系统思维,围绕乡村振兴各领域各环节织密统筹联动的监督网。各级纪委监委,既要依据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责任分解,加强本级责任落实的监督督促,又要下沉一线,从上往下抓,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协助党委统筹相关工作安排,增强计划性规范性,防止多头重复的检查、督导、考核,把基层干部从繁琐应酬、低效循环中解脱出来,把时间精力用在“刀刃”上。要统筹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形成整体合力。要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省巡视、市县巡察的重要内容,开展全面深入政治体检,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乡镇纪委监督作用,加强对村一级的监督,强化对村级财权、物权、事权的监督制约。针对基层监督力量偏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开展交叉监督、提级监督等措施,提升监督质效。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立足乡村振兴新实践,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监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周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