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检察官,太谢谢你了,有了你的开导,我才走出了困局,反思自己,才有了解决问题的契机。”1月2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的接待室里,刚签完和解协议的某公司负责人老朱激动地说。
另一个当事人老蔡也不断点头,“是啊,能在春年前谈妥解决方案,也让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春节将至,你们愿意搁置争议化解纠纷,这是最好的春节礼物。”承办此案的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柴利丽表示。
双方的纠纷始于2013年。当时老朱的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并约定由老蔡提供石材。由于石材市场价格上涨,如果按照合同价款结算,老蔡将面临亏损。于是双方就补差价相关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老蔡认为其实际收到的款项远未及其应当收取的货款,便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老朱的公司向老蔡支付54万余元货款及逾期利息。该公司对判决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举行了检察听证,了解各方诉求。老朱表示加上利息及罚息,经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实际支付了110余万元,希望能拿回一些钱款以渡过难关。检察官在充分了解了双方的需求与顾虑后,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积极协商。
经过锲而不舍的努力,老蔡考虑到最初纠纷产生时双方仅有30万元的差距,表示愿意理解老朱公司的难处,退还一部分执行款,但是目前自己拿不出这么多钱,需要分期支付。最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握手言和。为了确保和解协议后续的顺利履行,双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中止审查申请书,老朱表示将在该协议履行完毕后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
“很多当事人之间并无难以化解的矛盾,因为错失最初的化解时机,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有时需要的只是一个倾诉和宣泄情绪的出口,我们只要用心倾听,积极引导,将心比心地帮助当事人交换诉求,就有助于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柴利丽如是说。
1月28日,老蔡如约向老朱支付了第一笔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