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组长,他们巡察整改中收缴违规报销差旅费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时间都发生在县委巡察组进驻之前,而且与当时巡察发现的金额出入较大。”前不久,哈密市委巡察整改第二评估组在对巴里坤县某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提级评估时,发现整改中存在猫腻。
巡察反馈的问题都是新发现的问题,不会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反馈,这其中必有蹊跷。评估组组长立即协调县委巡察办调阅相关问题底稿,通过比对发现该单位收缴违规发放的资金明细与巡察发现的9.76万元违规发放资金无一对应。评估组随即找到财务人员刘某了解情况。
“收缴的违规发放资金是2018年县审计局审计发现的,当年就收回来了,巡察反馈后我们以为还是这些钱,所以再没有进行自查,就把这个问题当作已整改。”面对评估组的谈话,刘某说出了实情。
此外,评估组还发现该单位存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规范等改了又犯的问题。
随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没想到市委巡察整改评估组又发现了这么多问题,这次被提醒谈话,归根结底还是自己政治站位不高,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我们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该单位党组负责人表态。
最终,该单位党组通过举一反三,自查出违规报销差旅费、发放津补贴10.75万元,并将反馈的其他问题整改完成。
“开展巡察整改综合评估工作是对一些未发现问题的‘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彻底打消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一阵风’心理,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新发现的问题不放过,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哈密市纪委监委阿里木江·瓦依提|责任编辑丁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