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正在进行中
“检察机关开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具结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和真实性,对于案件的顺利办理很有意义。”近日,值班律师陈律师在参加完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检察院一起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后表示。
2021年4月12日,武某在经营聊城市茌平区一木皮加工厂期间,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致该厂发生木皮跺倾倒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今年1月1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相关权利和义务。在认真审查卷宗后,1月11日,第一检察部探索试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办案检察官按照法律流程,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武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整个具结书签署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
随后,办案检察官围绕案件基本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方面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武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本次协商及具结书签署过程被全程记录,并在录制结束后对视频资料进行封存留档。
该案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建议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庭出示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告人武某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2021年12月2日,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对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该规定出台后,茌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迅速召集干警开展集中学习,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试行。
茌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迅速推进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以“在镜头下办案”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履职行为,加强释法说理的充分性,着力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