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 租房

日期:02-15
房主租金房屋租房租客

说起租房,经历过的人几乎都有一段难忘的故事。相比而言,王某等人遭遇的“故事”似乎更加离奇,签了租约、付了租金、搬进入住,但房屋租赁期限还未满,房主就找上门来要求退租,你说委屈不委屈。

与此同时,房主也有苦衷,自己没有收到租金或者根本就没有授权出租,房子却交给他人入住,也说很冤。原来,这一切都是李某暗地里搞鬼所致。李某曾有在房产中介工作的经历,便利用获取信息的便利打起了“空手套白狼”的主意。自2019年8月开始,李某利用从房产托管公司、房主或者二房东获悉的房源信息,先是以月付、季付租金或者交订金的方式取得房屋,然后谎称自己是房主或者房主授权转租的二房东,以较低的价格将房屋转租,骗取租客与其签订较长时间的租约,进而收取租客的租金。真正的房主或者二房东由于没有按期收到租金,上门查看才知道,房屋已经被李某私自转租了出去,便要求租客腾房或者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这时租客支付的房租早已经被李某装进了口袋里。

在此过程中,李某还有其他招数在使。有的房源他没有取得,便猜测房主藏钥匙的习惯去试图找寻。还别说,真的被他在一些房屋周边找到了钥匙,进而谎称自己是房主或者房主的亲戚,以低价吸引租客承租,并签订租赁合同收取房屋租金。

案发以后,经查证,李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30余万元。后李某认罪认罚,并退出部分赃款。前不久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能够租到合乎心意的房子,原本是件高兴的事,谁承想却白忙一场,最后落得个钱房两空,租客们也是够倒霉的。虽说都是轻信了李某的谎言所致,但自己也是粗心大意,只看到眼前的房屋在出租,却没有细心核实房主等相关信息,最终上当受骗。“高收低租”是一些不法分子惯用的伎俩,目的就是以低价为幌子圈钱。如何避免“入坑”,我想其实也简单,核实清楚房主产权证、身份证或者中介资质等信息是首先要做的事。只要多加谨慎、多点小心,不法分子的手段往往也就难以施展。

最后,再提醒一点,钥匙不要随便放在门口等位置,虽然你自以为隐蔽,但往往你能想到的,不法分子可能也会猜到。

(本期坐堂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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