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2月14日电(通讯员王擅文)看见路旁未拔钥匙的电动自行车后,大赵、小赵两兄弟心怀侥幸将车骑回家中,但事后竟由于过于害怕,不仅不敢使用,连停放在谁的家中都相互推托。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大赵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小赵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
1990年出生的大赵与其亲弟弟,1991年出生的小赵,共同来到上海打工。2020年12月28日,临近年底,兄弟两人与朋友在KTV唱歌,凌晨3点许,两人喝多后准备回家,小赵忽然看见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旁有一辆蓝色电动自行车,在微弱的路灯下可以看见钥匙插在上面并未拔走,他忽然心生邪念,将该电动自行车的钥匙拔走,转头去找在另一头停车的哥哥。
大赵听弟弟说有辆无主的电动自行车也十分心动,随即让自己不知情的朋友将弟弟的电动自行车开回家,让弟弟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回家,而自己则骑上这辆蓝色电动自行车回到自己家中。
然而过了两天,大赵却越想越害怕,打电话给自己的弟弟说:“我不敢把这辆车停在自己家里了,不如把它停到你家去吧。”然而弟弟也十分担忧,两人在电话中商量半天,最后决定将这辆电动自行车停在小赵家隔壁的一间空置小屋中。大赵一路偷偷摸摸,胆战心惊,将车停在弟弟家中后又赶紧回家,兄弟两人都完全不敢使用这辆电动自行车。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1月5日,警方根据监控线索在大赵、小赵两人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被盗电动自行车。经鉴定,涉案电动自行车价值2,500余元人民币。
经审查,两人盗窃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检察机关遂对二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