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2月11日讯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外国人在青岛工作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细化外籍人才评价标准、规范工作许可审批制度、提升人才服务便利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做出相关规定。《办法》自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创新外国人来青工作许可管理,营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在国家、省对外国人才分类基础上,聚焦我市产业需求,扩大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范围,将取得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的外国人才以及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重大科创平台聘请的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人员、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等科创属性明显的外籍人才纳入高端人才范畴。放宽专业人才准入标准,取消年龄限制,加大对创办企业外籍投资人的引进力度。
《办法》将建立更加规范的工作许可审批制度,进一步提升外国人才服务便利度。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推动申请与审批流程再造,简化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和承诺制;放宽外国人才在青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期限,最长可达5年;鼓励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及团队,兼顾高端人才生活需求,为其开展科研和生活提供便利;针对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上合示范区对外开放需求,允许其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外国人才分类标准,允许外国人依托辖区内创新载体办理工作许可,吸引更多优秀外国人才来青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