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媒报道,本·罗伯茨-史密斯目前正在起诉《悉尼先驱晨报》、《时代报》和《堪培拉时报》等澳大利亚报纸和三名记者,指控他们在2018年发表的一系列文章是对他“进行诽谤”。他否认了自己曾在阿富汗非法杀人、欺凌前SAS战友以及家庭暴力的相关指控。不过,《悉尼先驱晨报》《时代报》的母公司传媒公司九号娱乐公司找来的第三名SAS证人(化名为Person 16“16号人”)则告诉联邦法院,本·罗伯茨-史密斯在2012年被派往阿富汗执行任务时,发表了这番关于阿富汗少年死亡的评论的。
澳媒报称,据“16号人”透露,当时,在乘坐直升机抵达任务区域后不久,澳大利亚士兵拦截了一辆丰田海拉克斯汽车,并将车上四名乘客中的两名扣留起来。他形容其中的一名阿富汗少年大约“十几岁快20岁”、“没有留大胡子”、“有点胖”、“全身失控地颤抖”。
这名证人告诉法庭,随后他听到无线电呼叫,称在丰田上发现了简易爆炸装置的组件,士兵们将两名被扣留的阿富汗人交给本·罗伯茨-史密斯的巡逻队进行“战术审问”。大约15至20分钟后,他听到罗伯茨-史密斯在无线电中呼叫“Two EKIA”,意思是“在行动中击毙两名敌人”。
这名证人作证称,在一两天后,他在军营里遇到了罗伯茨-史密斯,并问他“那个浑身发抖的年轻人”发生了什么事,“他对我说‘我朝他的脑袋开了一枪’。”
“16号人”还告诉法官,罗伯茨-史密斯当时说:“在上一个任务中,15号人(另一名战友)对我说,不要杀掉任何人,于是我拿出我的9毫米手枪,照着他(阿富汗少年)的头部开了一枪,打爆了他的脑袋,这是我见过的最美妙的事情。”
澳媒称,“16号人”表示,他从未向军方报告过他所声称的这段罗伯茨-史密斯的发言,是因为“澳大利亚军队内部对这些事情的发生有一种‘默许准则’”。“我对遭到报复感到恐惧——那会终结我的军队职业生涯”“(如果说出这件事)我就会遭到排斥”。这名证人还称,“我还认为,对一个如此有影响力的人提出这样的指控,我会处于危险之中,为了我个人的安全,所以我想我最好保持沉默,继续生活。”
澳媒指出,法庭上,这名证人还看到了这名阿富汗少年尸体的照片,照片显示他手持着类似AK47的武器。但证人表示,在拦停阿富汗人乘坐的车时,这名少年没有携带任何武器。
澳媒称,“16号人”还表示,在罗伯茨-史密斯加入SAS之前,这位维多利亚十字勋章的获得者有着“严肃认真”的“令人敬畏”的名声。但后来这种风评一分为二,有支持他的有反对的——“那些反对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好战的人,一个恶霸,会诋毁和玷污别人的人”。
澳媒报道称,去年,罗伯茨-史密斯在证人席上听取了有关这名阿富汗少年的证词,当时他否认自己说过“任何”这类话。
关于此案的审理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