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终于对我们的企业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作出批复,真不容易啊。今后,我们一定会提高环保意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的双赢。”近日,广西新又鲜畜禽有限公司负责人拿着批复,对回访的南宁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如释重负地说。
去年,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反馈意见,关于广西新又鲜畜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是属于南宁市辖区内的个性问题,南宁市按照“不等不拖、能快就不要慢”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对该问题实施驻场监管154天,专班监督检查22次。最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罚款474963元,违反环评制度未批先建行为罚款442614元,要求企业加快完成技改项目建设,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风险。
这是南宁市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具体实践。
自配合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高度重视、主动扛责,积极履责、迅速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整改工作的跟进监督,及时开展重点问题监督检查,督促涉及的地方、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及时整改、扎实整改、彻底整改,全力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入整治环境污染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对督察反馈问题虚假整改、敷衍应对行为开展整治,不定期对全市问题整改进展进行追踪,对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督导整改责任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同时,市纪委监委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一日一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信访举报情况,督促推动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从严从实从快办理。截至2021年12月底,中央督察组转交的777件环境信访件已办结569件,阶段性办结208件,整体办结率100%。
“生态环境保护是政治责任。我们将充分认识中央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严格的要求、务实的举措坚决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南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履职尽责,强化跟进监督,为推动首府生态宜居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把“中国绿城”名片越擦越亮。(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