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金华市、舟山市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作为一项对外开放战略,2015年,国家在杭州设立第一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此后的几年中,宁波等地陆续设立综试区,随着本次金华、舟山获批,浙江共有12个综试区(其中金华市有金华、义乌两个),率先实现省域全覆盖。
近年来,浙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率先出台实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聚焦“生态圈”,以点带面抓主体、聚焦堵点抓便利、突出重点抓服务,努力用跨境电商的“好”助力外贸的“稳”。
据测算,2021年,全省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3302.9亿元,同比增长30.7%,规模约占全国六分之一,其中出口2430.2亿元,同比增长39.3%,全省出口活跃网店达14.9万家。同期,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出口大幅增长3.7倍。
根据《批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五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商务部将建立健全评估和退出机制,定期开展评估,促进优胜劣汰。
材料综合自中国政府网、浙江省商务厅
编辑:杨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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