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查,驾驶员弃车逃跑被判刑

日期:02-10
醉驾危险驾驶罪

正义网宁波2月10日电(记者蔡俊杰通讯员胡婷婷李宏)一男子醉酒驾车时遇到交警设卡检查,因害怕处罚,弃车狂奔2分钟,被抓获后还辩称“我没有开车”,最终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3月某日凌晨,宋某在饮酒后驾车行驶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四季瑞丽酒店附近时,遇民警设卡检查。因害怕醉驾被罚,身为运动员的宋某火速拉开车门,穿过马路往反方向拔腿狂奔2分钟后被民警抓获,此时宋某大声辩解“我没开车,我坐在副驾驶!”现场宋某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68mg/100ml。经鉴定,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6mg/100ml。

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认为,宋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的八种从重情节,宋某弃车逃跑的行为属于在被查处时有严重抗拒检查行为,不得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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