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医科大学
一、密切关注疫情形势
提前了解出发地、中转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要求,科学规划路线,避免前往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
二、做好个人防护
返岗途中,如乘坐高铁、飞机、地铁、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途中要勤洗手、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不用未清洁的双手触摸口眼鼻,尽量减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餐饮时间和次数,妥善保存旅行相关信息凭证。
驾驶私家车出行的人员,需注意车内通风。如无必要尽量不在服务区停留。返回居住地后,可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注意清洁车内脚垫、坐垫,及时清理车内的垃圾和杂物。
在交通场站、服务区等地方要避免扎堆聚集,做好个人防护,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的检查,要遵守扫码登记、测温等各项规定,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个人防护,减少停留时间。
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四、加强健康监测
返程人员回到居住地后,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01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02
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03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04
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05
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06
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07
直辖市发生本地疫情后:
①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②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③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④直辖市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病例轨迹涉及区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⑤直辖市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按照前述第五条政策执行。
08
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主动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