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我的红色‘小宝马’能够出入自由,这里的无障碍建设就过关了!”过年期间,我在包头市石拐区转悠,发现更多的小区能够无障碍通行了。检察建议有力量,我发自内心地高兴。
我从小腿脚不便,出行一直是个难题。前两年,借着智慧社区建设规划智能车棚的东风,我买了一辆梦寐以求的电动小三轮,拥有了自己专属的交通工具。有了智能车棚,停车充电都有了保障。智能车棚的建设离不开检察建议的功劳,真正让“飞线”充电乱象得到了根治。
所以,去年9月,石拐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吕勇说他们要开展城市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邀请我一起进行监督,我马上答应了。要知道,能实现无障碍通行是我们这些行动不便的人最渴望的事儿。
走进石拐区锦园春小区,街坊邻居都是我熟悉的人。他们好奇地看着我和身边的检察官,我逐一给他们介绍:“这是检察院的同志,我领着他们看看咱们小区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听听街坊们的声音。”这些年,作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也是最基层的人大代表,我习惯走进大街小巷,听居民的心声,传递社区的需求,尽自己所能为群众做更多的事儿。我觉得这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很相似: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锦园春小区共有居民住宅楼25栋,其中包含8栋廉租房,住户以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为主。据吕勇介绍,石拐区检察院在对石拐区范围内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排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未设置无障碍通行坡道和无障碍停车位,公园绿地缺少无障碍通道,导致许多老年人、残疾人无法享受物业服务、参与社区活动。
针对以上问题,我和吕勇等几个检察官对石拐区廉租房进行了重点走访调查,发现问题线索6件14处,包括坡道过于陡峭、光滑;有的单元门口没有设置坡道;无障碍停车位匮乏等。最终,检察院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职责,及时全面排查石拐辖区内住宅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据检察院反馈,检察建议发出4天后,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与检察院取得联系,针对无障碍设施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行讨论,并现场制定初步整改方案。
“针头大点儿的事,检察院也管了?”走访中,群众的疑问让我感慨万千。针头大的小事,牵着公共设施安全管理的“点”和“面”。检察机关紧贴人民群众关心的小事小情,积极探索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把“针头大的小事情”做好、做实,才能让群众真满意。
去年11月,行政机关针对辖区37处设施和140余户单元入户门开展了无障碍设施维护维修工作,并针对廉租房的无障碍设施突出问题,联系区残联、物业公司,对残疾人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或电话确认,按需求新增无障碍停车位10处,优化小区公共空间和公园绿地无障碍通道12处。
按照检察院工作有始有终的特点,我知道,新春一过,他们一定会来一个“回头看”,而我趁着过年,开着我的红色“小宝马”,先行走一回。这次看,让我看到了检察建议的“实打实”,也看到了检察机关对群众的“心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