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酒后肇事找朋友顶包被拒,出狱后打击报复证人获刑
正义网嘉兴2月7日电(通讯员章佳明)一年前,覃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出狱后,覃某对之前依法作证的智伟(化名)心怀怨恨,伙同姜某对智伟进行殴打,致使其多处受伤。近日,由浙江省平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覃某、姜某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罪一案,经平湖市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处两人拘役三个月。本案系嘉兴首例打击报复证人罪案件。
2020年8月的一天,当时作为朋友的覃某和智伟相约聚餐。覃某因贪杯且酒后执意驾驶机动车,遂撞到一户人家的围墙,并与人打架,随后受害人报警。覃某怕自己酒驾被查,而智伟当天聚餐时并未喝酒,就找到智伟商量让其“顶包”。但在之后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智伟并未作伪证,而是指认了覃某酒后驾车的行为,覃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从此覃某便有了心结,认为作为朋友的智伟不够仗义,出卖了自己。
2020年12月,覃某刑满释放,也从此和智伟断了往来。直到2022年1月7日,覃某和姜某在家中小酌,两人各饮了一瓶白酒,在酒桌上又说起这件事情。同样作为朋友的姜某怂恿道:“智伟也太不仗义了,这么不够朋友,一定要找他说道说道!”覃某心里一直没有解开这个结,也想找机会让其给个说法。于是,正在气头上的两人决定去找智伟“算旧账”。在智伟所住小镇的一个停车场里,两人见到了智伟,质问他为何要作证“出卖”朋友。智伟解释称自己没法也不能作伪证,这却没能消解对方的怒气。最终,讨要说法升级为拳打脚踢。
事发后智伟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覃某、姜某抓获归案,两人对共同殴打智伟的行为供认不讳。后经检查证实,被害人智伟脸上左脸有明显红肿和划痕,裤子裆部、膝盖的位置均有脚印,多处受伤。
“虽然案发后被害人智伟出具谅解书,对姜某、覃某表示谅解,但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不仅侵犯的是证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危害国家正常的司法活动,因此这样的行为依然逃不过刑法处罚。”承办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