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速来认人!楚雄州这些人酒后“不忘”开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看看都有谁?
来源:楚雄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的你,是选择代驾还是“代价”?
看看下面这些例子,
你就知道了
你若酒驾,不仅要接受处罚
还会在这里
被!曝!光!
以下是近期查获的酒驾人员“名单”
看看有谁上榜?
1、2022年2月3日21时43分,鲁春明驾驶号牌为云ECH53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蛉荷大道与文峰路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2022年2月3日21时25分,罗正才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蛉荷大道与文峰路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8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3、2022年2月3日20时31分,张家兴驾驶号牌为云E9W566的小型轿车行驶至蛉荷大道与文峰路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2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4、2022年2月3日20时30分,杨有金驾驶号牌为云ED9603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光七线0公里50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7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标准,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5、2022年2月4日15时35分,王志情驾驶号牌为云EP152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官龙线3公里10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6、2022年2月4日20时45分,袁斌驾驶号牌为云EL634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环城南路与进修学校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7、2022年2月4日20时35分,王国雄驾驶号牌为云E5T211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环城南路与进修学校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8、2022年2月4日20时40分,郭晓松驾驶号牌为云E8K687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郭家凹线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饮酒后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车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骤增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都不要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
一次侥幸可能让你后悔莫及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
确保出行安全
才是根本原因!
警方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