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违法!山东3地纪委监委通报!

日期:01-30

原标题:严重违纪违法!山东3地纪委监委通报!

来源:大众日报

潍坊

日前,经潍坊市委批准,潍坊市纪委监委对潍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肖培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培灵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藏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并无偿使用劳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心存侥幸,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纪法意识淡漠,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沉迷赌博;贪欲膨胀,擅权妄为,利用手中权力在项目审批、资金申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培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潍坊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潍坊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培灵开除党籍处分;经潍坊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潍坊市委批准,决定由潍坊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潍坊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日前,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青州市监委对潍坊滨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友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友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阻止他人揭发检举,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任性用权,在企业内部搞“一言堂”,对“三重一大”事项私自决策,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采购,为亲友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漠视廉政红线,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私欲膨胀、滥权妄为,在多岗位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张友勤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潍坊滨海区纪工委研究并报滨海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友勤开除党籍处分;由潍坊滨海区监工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日前,高密市纪委监委对高密市人民法院双羊法庭原负责人、审判员、一级法官肖建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建波背离初心使命,不知戒惧,无视纪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办案纪律,不按规定申请回避、违规代收代交诉讼费用、私自会见律师;知法犯法,以案谋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肖建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高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建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日前,潍坊市奎文区纪委监委对奎文区潍州路街道西王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西王经济合作社原党支部书记、理事长王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金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大搞“一言堂”,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集体资金;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金明身为基层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奎文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金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日前,昌邑市监委对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采购部原采购员董强强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董强强法律意识淡薄,在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董强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数额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昌邑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已按规定给予其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关系。

青岛

中共青岛市崂山区纪委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续深入纠治“四风”,现将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原青岛东亿实业总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全面主持工作)吕良玉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吕良玉多次驾驶公车办理个人事项。2015年至2018年,以加班餐费名义报销相关招待餐费,共计8.84万余元。2015年国庆节、2017年国庆节期间,吕良玉携家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旅游费用约4万元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吕良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不收敛、不知止,影响恶劣,必须严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牢记公车公款姓“公”不姓“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要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学细悟笃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强化“不敢”震慑、扎紧“不能”笼子、构筑“不想”堤坝,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发力纠治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对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有效破解,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予以痛击,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助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菏泽

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党总支书记、主任郑连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菏泽市委批准,菏泽市纪委监委对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党总支书记、主任郑连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郑连荣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疏于管理,导致医保基金遭受损失;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郑连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菏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连荣开除党籍处分;由菏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潍坊市纪委监委网站、清廉崂山、清风菏泽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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