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周江勇作出“双开”处理决定

日期:01-30

原标题:浙江省委: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周江勇作出“双开”处理决定,定性准确、程序严谨、十分及时

据《浙江日报》1月30日报道,1月28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关于给予周江勇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和国家监委关于给予周江勇开除公职处分的通知,研究以案促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周江勇作出“双开”处理决定,定性准确、程序严谨、十分及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信念,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刻把握在自我革命中履行职责使命的高度清醒和担当作为。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定。浙江作为“红色根脉”,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清除周江勇案件的政治影响,不断净化发展浙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周江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省委常委会成员要清醒认识岗位职责的特殊性,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期望重托,深入剖析周江勇案件问题根源,始终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地方的党建工作,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作好示范表率。

会议强调:

要深刻汲取周江勇案件教训,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精准把握我省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特征和区域性特点,举一反三、抓本治源、完善制度,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扎实推进自我革命省域新实践,全力谱写清廉浙江建设新篇章。

要在确保“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落细落地上抓紧抓实,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浙江有效落实,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

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紧盯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把“惩”的震慑常在和“治”的综合效应贯通起来,推动融合放大、释放叠加效应。

要引导党员干部守牢亲清政商关系底线,规范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及涉外行为,深入整治“一家两制”,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身清廉建设,严肃查处政商交往中违纪违法问题,推动政商关系实现整体性优化提升。

要针对市县换届后新班子新特点,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约束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严负其责。

要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落实。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杭州、宁波、温州、舟山市委分别安排专题会议作了通报传达,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针对实际做好警示教育、以案促治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此前报道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1月26日消息,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专题片《零容忍》截图

专题片《零容忍》截图

经查,周江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搞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配备警卫人员、公务用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原则缺失,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执法司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转让、税收返还等方面谋利,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家族式腐败。

周江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江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8月2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周江勇被查。

周江勇1967年9月生,浙江宁波人,长期在浙江工作,仕途历经宁波、舟山、温州、杭州四市。

工作早期,他曾在鄞县姜山中学担任教师,后在鄞县团委、宁波市鄞州区、象山县委、宁波市委等单位工作,2013年任舟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任市长。

2015年8月,周江勇出任舟山市委书记,2017年2月调任温州市委书记,并在当年6月浙江省委换届中晋升为省委常委,时年49岁。2018年5月,周江勇调任杭州市委书记。

周江勇被查后,浙江省委连夜开会指出,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廉洁自律,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勤于检视心灵、洗涤灵魂、校准坐标,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真正做到立公心、去私心,慎用权、防特权,重大节、守小节,严律己、常责己;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该遵守的程序要严格遵守,该向上请示报告的就要如实请示报告;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节操,确保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治家。

要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决不能让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人蒙混过关、投机得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案为镜、以案为戒,自觉接受监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从严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始终保持亲清政商关系,牢固树立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周江勇简历

周江勇,男,1967年9月生,汉族,浙江宁波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共青团鄞县县委常委、副书记,宁波市民政局政治处主任助理(挂职);共青团鄞县县委书记;鄞县鄞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鄞县副县长;宁波市鄞州区副区长;象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象山县委书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象山县委书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舟山市委书记、市长,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筹)副主任(兼);舟山市委书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兼);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

2021年8月被查。

十九大代表。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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