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本报记者吉曼妮
通讯员周幸女周燕婷
2021年,海口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惩治腐败的雷霆之势,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持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日益凸显,全年立案529件,处分482人,挽回经济损失7119.89万余元。
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政法队伍里存在的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和作风不过硬等问题立案140件,处分84人,坚决清除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德兴、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原政委陈恒富等“害群之马”,严肃查处一大批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反“三个规定”、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知法违法、执法犯法案件。
紧盯啃食自贸港政策红利问题,深挖彻查市公安局琼山办证中心违规办理人才落户系列腐败案,立案19人,处分11人,移送检察机关14人。
深刻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联系,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贯通融合,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在严惩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分子的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全年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68人次,各形态占比依次为63.38%、23.68%、6.65%和6.29%,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注重把查办案件与强化监督、堵塞漏洞相结合,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供销系统腐败治理等工作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紧密相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纪检监察建议,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组织30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党政主要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2万余名监察对象参观警示教育巡回展,引导党员干部从“他律”逐步走向“自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