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以案为鉴强警示 警钟长鸣知敬畏

日期:01-28
梧州市领导干部党员干部

原标题:梧州市以案为鉴强警示警钟长鸣知敬畏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陈瑞文甘于被“围猎”,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在教育领域肆意敛财,在教学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资金拨付、验收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梧州市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逸鹏“靠企吃企”,长期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卢文德经济上贪婪成性,利用手中职权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在医疗设备、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及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供应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因受贿40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这是1月27日梧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的去年来该市查处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成果,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出台《关于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敲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警钟,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求各级各单位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通报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资料、组织旁听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等多种形式,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实效化、灵活化,让警示教育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成为党员干部最好的“清醒剂”。

“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年关也是廉关,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警惕,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和作风规定,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年。”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梧州市委书记蒋连生提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定不移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个环节敢抓敢管,做到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维护好本地本部门的政治生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这次警示教育大会在市纪委全会后马上召开,是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是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有力抓手。”梧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听了典型案例通报,我深感痛心,同时也深受警醒。严肃查处卢文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充分彰显了市委和市纪委监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藤县县委书记杜诚表示,作为县委书记,一定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细做实发生在本地的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以案为鉴、以案明责,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奋力绘就珠江—西江经济带现代化产业强县新画卷。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在参加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后,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崔磊于1月27日下午组织了住建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属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春节前集体廉政约谈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组织观看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广西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家风不正遗祸患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通报了自治区纪委《关于三起党员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例》和市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从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中看出,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倒在’了工程建设领域上,利用手中审批权谋取私利。我们必须要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守住纪法底线。”崔磊向市住建系统的领导干部强调,要敬畏权力,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姿态,谨慎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

扎实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是正风肃纪反腐的必修课。去年以来,梧州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开展各类警示教育428场次,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31次,发出典型案例通报259次,形成了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的工作合力,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定信仰追求,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梧州市纪委监委)

2022年1月27日,梧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2022年1月27日,梧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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