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无人抚养孤儿解决补贴问题
“该户只有1人,户主是未满18周岁的农某,她为何没有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贴,村委为何不帮忙办理?”2021年7月,隆安县纪委监委在查阅南圩镇銮正村防返贫动态监测信息时,就銮正村脱贫户农某的情况向村委提出了质疑。
“不是不帮办,而是没办法办!”该村委相关人员解释,农某还有一个智力残疾的母亲,她户籍在贵州。按照规定,要对其母亲的残疾等级进行认定,证明其无抚养能力,也就是要她母亲去办理残疾证。现在人回到贵州了,村里不掌握她母亲相关情况,无法帮忙办理,农某在学校读书,联系不上。
做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必须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随即到相关部门及农某亲戚家里详细了解农某相关情况。
据了解,农某17岁,就读于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其父亲2021年5月去世,她母亲原籍在贵州省麻江县,智力二级残疾,在其父亲过世后,农某外祖父就将其母亲接回原籍生活,农某变成了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
“农某父亲过世了,母亲智力残疾又离开了她,生活很困难,日常生活费和读书的费用都是亲戚们东拼西凑给她的。”农某一亲戚说道。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再难也要想办法解决。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向南圩镇党委政府通报农某相关情况,要求该镇党委政府立即对农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找到问题的焦点并研究解决对策,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注重上下联动,尽快解决农某无法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贴问题。
“办理其母亲残疾证,最关键的就是找到其母亲。”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镇党委、政府函请县公安、民政等部门参与协助,在掌握其母亲情况后,又多次与贵州省麻江县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了残疾证办理问题,随即又安排镇纪委委员及銮正村驻村队员到农某所在学校收集相关材料,协助其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贴。2021年12月,农某领到了补贴。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强化民生领域监督,回应群众关切,保障民生福祉,把党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在解决好农某问题后,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隆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