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清丰:跨省救助困难家属
不久前,河南省清丰县检察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企业走访活动,某企业负责人就员工赵某发生车祸如何快速获得赔偿问题进行咨询。了解案情后,该院检察长杨斌认为赵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交由该院相关部门办理。
经查明,2021年5月9日,赵某下班后返回租住地途中,被一辆电动车撞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认定电动车驾驶人牛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于电动车未上保险,而牛某经济能力有限,在支付5万元医疗费后表示已无力赔偿。同年10月28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牛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责令其赔偿赵某93万余元。因牛某无力继续赔偿,赵某家人未得到赔偿款。
该院通过进一步审查了解到,赵某家庭生活贫困且无房屋和宅基地,长期租房居住,其妻子王某患病多年,无经济收入和其他生活来源,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赵某的死亡让一家人失去了经济支柱,导致生活原本就不宽裕的一家人更加艰难。
由于王某远在安徽省无为县,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提交司法救助申请资料困难。清丰县检察院便委托无为县检察院协助调查,并通过电话、微信、邮寄等方式帮助王某完成司法救助相关手续,让身患重病又要照看孩子的王某尽量少跑路。
经广泛听取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意见建议,该院最终给予王某司法救助金2万元。同时,考虑到王某一家的实际困难,该院又积极与无为县相关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低保,目前低保手续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