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烟囱旧水塔成居民头顶上的隐患 湖南新邵:依托公益诉讼督促拆除危险建筑物

日期:01-28
检察院湖南省新邵

原标题:废烟囱旧水塔成居民头顶上的隐患湖南新邵:依托公益诉讼督促拆除危险建筑物

正义网讯(通讯员刘慧琳隆雪姣)“以前我每次经过这个水塔都提心吊胆,生怕被砸到,现在拆了感觉安心多了!”近日,湖南省新邵县检察院检察官会同酿溪镇政府有关人员一同前往该县磷肥厂家属区及原国营703厂家属区,看到废弃的烟囱和水塔均已拆除,居民在旁欣喜地说道。

2021年3月,新邵县检察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情恳谈活动中,收到酿溪镇沙湾社区群众联名反映,原磷肥厂家属区内烟囱及原国营703厂家属区内水塔因长年废弃无人管理,现已出现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收到群众反映后,该院立即组织干警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发现原磷肥厂家属区内废弃烟囱及原国营703厂家属区内废弃水塔均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后因企业改制,两厂区内公共设施已废弃数十年,当地居民反映两处危险建筑物无人管理的原因系无法确定责任主体。

废弃的烟囱和水塔究竟该归谁管?为厘清责任,该院承办检察官先后与新邵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局、酿溪镇政府进行沟通,通过调取两家企业的改制资料,最终确定酿溪镇政府为两厂区的责任主体,该院据此对酿溪镇政府未履职行为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

立案后,新邵县检察院委托该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测绘,委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两处建筑物危险等级进行鉴定。经鉴定,原磷肥厂家属区内烟囱已出现开裂情况;原国营703厂家属区内水塔砖块、水泥墙体脱落;两处建筑物均系危险建筑物,应立即拆除。

2021年10月,新邵县检察院向酿溪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职责,排除安全隐患。酿溪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成立沙湾社区公共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及时拆除了废弃烟囱和水塔,排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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