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于洪:聚焦寄递行业发展短板 案制定“一介二评三建四谈”工作机制

日期:01-26

原标题:辽宁沈阳于洪:聚焦寄递行业发展短板案制定“一介二评三建四谈”工作机制

“短短一个星期,公安机关就报送过来3件通过快递方式贩卖毒品案件,发案频率高,值得重视。”

“我看有必要和高发案件辖区的派出所取得联系,提前介入他们正在初步侦查的类案,以便更好地进行证据固定。”

前不久,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案件讨论会上,寄递企业案件高发的现象引起检察官们的重视。

汇总分析一年多以来的14起类案后,该院检察官发现,一些毒品犯罪案件中,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行为的情况比较多见。用物流寄递毒品有隐蔽性高、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使犯罪分子更倾向于利用“网络+寄递”实施犯罪,风险管控成为制约寄递行业健康发展的短板。

在听取办案检察官汇报后,于洪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针对寄递行业类案制定“一介二评三建四谈”工作机制。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即办理贩毒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利用寄递渠道贩卖毒品的行为,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案件侦查,跟进案件取证进展。二是评估企业风险,即检察官在办案中对案件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相关预案,做到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三是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完善检视、寄递、运输及保管等内部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识毒防毒禁毒能力。四是召开专题营商座谈会。通过前三项工作机制带来的成果,于洪区检察院定期举办专题营商座谈会,把检察官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预警给企业,并通过企业反馈来优化检察官对涉企案件问题的把控,合理运用司法手段促进办案与营商的双提升。

随后,于洪区检察院牵头召开由公安、邮政、快递协会和多家寄递企业参加的“快递无毒,检企同心”座谈会。会上,检察官解读了“七号检察建议”精神,向企业代表介绍了办案过程中常见的隐匿寄递方式和检查方法,使企业清楚认识到,面对严峻的禁毒形势,不仅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加强监管合力,更需要企业严格落实防范管控措施,提高从业人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时刻关注涉毒可疑物品和包裹,把好关口。

顺丰速运(沈阳)有限公司冯经理表示:“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不仅能帮我们提升识毒、防毒意识和能力,防止因快递员疏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也给我们服下一颗‘定心丸’,知道企业不会因为出了案子就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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