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疾控:接触国际邮件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要主动核酸检测

日期:01-23
新冠肺炎北京

原标题:北京疾控:接触国际邮件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要主动核酸检测

北京市疾控中心日前发布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国际邮件快件疫情防控技术指引(第一版)。

根据指引,收到国际邮件快件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

在接触国际邮件快件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指引全文:

一、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等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源头管控,严防境外疫情特别是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疫情通过寄递渠道输入。综合邮件快件来源地疫情风险等级、上游经营主体资质、寄递物品属性等因素,提前做好疫情风险研判,制定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提级管控。

三、国际邮件快件入关时要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监测,并对进口邮袋及拆袋后的邮件快件外包装进行全面的预防性消毒。

四、国际邮件快件入境后的物流环节可参照北京市商务局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进口货物转运防控指引》执行。所有国际邮件快件在通关、存储、运输、分拣等环节应做到国际与国内分区存放,设置物理隔断,并做好各环节的登记工作。

五、参照闭环管理对国际邮件快件在分拣、投递等环节严格管控。加快推进自动化无接触式运行,加强场所环境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

六、对于国际邮件快件,海关监管中心、口岸、分拣中心和末端网点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物体表面的消毒剂,对每个邮件外包装的所有表面进行喷洒消毒,达到全覆盖且表面湿润,至少作用30分钟。

七、国际邮件快件应遵循分类确定存放期的原则,从收寄开始到投递至终端为止,可根据材质、保存条件等确定一定的存放时间。建议室温下(20±5℃)不锈钢、塑料材质的存放时间至少7天,布料材质的存放时间至少5天,纸质、木质、玻璃材质的存放时间至少4天。

八、高风险岗位人员要落实备案管理,建立健康监测制度,相对固定工作岗位,国际国内业务要严格分隔作业区域,内外不交叉,提倡闭环或者封闭管理,可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在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转运。在非工作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集、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

九、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处理国际邮件快件过程中,应当切实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防护用品,做好上下岗前体温检测。对于保洁员等后勤保障人员、外包运输车辆司机等相关人员,也要开展输入性疫情风险排查防控,避免病毒交叉感染。

十、国际邮件快件从业人员应遵循“应接尽接”的原则,按照我市新冠疫苗现行政策全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十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国际邮件快件从业人员可实施分级分类定期核酸检测措施,每周不少于1次,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适当提高核酸检测频次,并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十二、国际邮件快件的收件单位建议设置国际邮件快件的专门存放区,专人负责,对存放环境和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十三、快递人员在处理和投递国际邮件快件时应参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防控指引(第四版)》执行。

十四、收到国际邮件快件时,在拆开包装前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对邮件快件本身也可用消毒剂、热力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或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处理完邮件快件后及时摘下手套,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更换口罩,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

十五、在接触国际邮件快件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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