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建议:可参考残疾人保障金制度,鼓励聘用生育多孩的女职工
“我们在2021年对女性生育状况做了一个全方位的调研,即在目前生育意愿不高的情况下,如何多举措激励更多的家庭生育多孩。”1月22日,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快乐集团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朱雪芹对澎湃新闻记者说道。
朱雪芹是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的。她表示,当前生育意愿不高有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女性面临职场竞争的压力;其次,生育孩子的成本也比较高,现在的家庭对孩子的期望都较高,所以导致很多年轻女性对生育有所顾虑。要让她们消除顾虑,就需要有一些激励政策为女性提供有力的“后盾”。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快乐集团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朱雪芹澎湃新闻记者江海啸图
女性育儿与就业的冲突凸显
朱雪芹在《关于提高多孩生育意愿、完善生育配套措施的建议》中提到,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对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实施情况所开展的调研显示,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较低。在填写了调研问卷的21355名女职工中,61.14%的女职工考虑生育一孩,13.9%的女职工具有生育二孩意愿,考虑生育三孩的仅占0.57%,还有24.39%的女职工表示目前不考虑生育。在对女职工主要压力来源调查中,工作内容、生活负担排在前两位,可以推测得知,部分女职工可能是考虑到生育所带来的工作空缺将对其正常的职业发展造成影响,同时,养育多个小孩的经济成本和时间精力成本,也让许多女职工望而却步。
另一方面,尽管法律已经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女性时问询婚育情况,但调研数据显示,仍有43.63%的女性表示曾在面试时被问及或调查过婚育情况。
朱雪芹认为,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难理解,由于健康保障的需要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拥有大量的法定假期,然而对于企业而言,这些假期保障却恰恰构成了女性生育对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例如产前假、产假、哺乳假等造成的岗位空缺填补成本。企业在雇佣女职工时相较于男职工所付出的人力资源成本就更大,企业的雇佣偏好会更向男性员工倾斜,就业环境对于女性也就愈发不友好。一味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压缩其效益需求的做法,对企业而言过于严苛。政府应当出台相应政策,以改善女性就业环境。
可参考残疾人保障金制度
针对女性生育多孩的主管生育意愿与客观就业环境,朱雪芹分别提出了建议。
针对提高女性的主观生育意愿,朱雪芹提出两条建议:第一,建立社会保险费返还或补贴机制。开放“三孩”与假期增多两者叠加致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其一是由于假期工资问题,其二还有假期社会保险问题,即所有这些产假、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假期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均需由企业正常缴纳。
前述调研显示,在回答“您认为您的企业需要政府出台哪些三孩政策的配套措施?”这一问题时,高达80.14%的参与调研企业选择了“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社会保险费用进行减免”。
朱雪芹认为,考虑到减免的操作性不强,建议采用返还或补贴的方式,对职工产假、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企业为该职工缴纳的社保费,按一定比例补偿给企业,并形成精准而便捷的固定机制。
第二,保障生育多孩夫妻的住房权益。对于有能力购置新房的夫妻,如果生育二孩或三孩,应当根据其多生育的儿女数量,保障多购置新房的权利;对于没有能力购置新房的夫妻,应当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及分配上,更多考虑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因素。
针对改善客观就业环境方面,朱雪芹提出两条建议:第一,参考残疾人保障金制度,鼓励用人单位聘用生育多孩的女职工。企业应按照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聘用生育多孩的女性职工,如果未达到规定比例,需计缴一定幅度的保障基金。
第二,增加男性陪产假至30天,减轻女性抚幼负担。增加男性陪产假,推进夫妻共同抚育责任,不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本身具有积极意义,更有助于平衡企业对于聘用不同性别员工的生育成本衡量,改善女性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