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予优先放款

日期:01-20

原标题:浙江: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予优先放款

浙江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过程中,提出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曹启峰表示,当前,浙江省提出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应对人口形势变化的需要。“七普”数据显示,浙江省总和生育率在1.0左右,低于全国1.3的水平。二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2021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是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历史使命。2021年6月11日,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作出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打造“浙有善育”名片的重大部署。

曹启峰指出,浙江推进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的主要做法:

一是融入全局。省委省政府将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列为重点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点任务、突破性抓手、重大改革、典型案例“四张清单”。2021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政府签订《关于支持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合作协议》,全面建立委省共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的战略合作机制。

二是保持一致。对标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去“一票否决制”、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等制约性内容。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全面清理和废止与育儿友好不相适应的各项法规、政策、措施。

三是积极鼓励。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除产假待遇由生育基金保障外,其他假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照顾两孩及以上家庭子女在同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就学(入园)。在社区、乡村规划建设中全面植入托管服务功能。优化保障性住房配给机制,对多孩家庭予以倾斜,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予优先放款。

四是体现普惠。《条例》规定:女性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延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陪护假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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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近年来出生人口数量下降是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结果(央视)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下降是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一是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规模下降。“十三五”时期20—34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年均减少340万,2021年相比2020年减少了473万。这是带动出生人口数量下降的重要因素。

二是年轻人婚育观念显著变化。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绝大部分成长和工作在城镇,受教育年限更长,面临的就业竞争压力更大,婚育推迟现象十分突出。婚姻推迟增加了女性终身不婚的可能性,进一步抑制了生育水平。同时,生育意愿持续走低,育龄妇女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2017年调查为1.76个,2019年调查为1.73个,2021年调查降到1.64个。

三是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偏高加重了生育顾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教育、就业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居高不下,加大了年轻人生育顾虑。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不太衔接,托育等公共服务不太健全,让许多年轻人在生育问题上犹豫不决、望而却步。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也对部分群众婚育安排产生一定影响。

国家卫健委:研究出台更多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表示,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

一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二是各部门积极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三是各地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出台支持措施。

目前25个省份完成条例修订,部分省份已制定实施方案。从现有情况看,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90天,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等条款。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研究出台更多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国家卫健委: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至90天(中国新闻网)

20日,国家卫健委召开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进展和经验做法情况。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介绍,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中央决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的任务落实。一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二是各部门积极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教育双减,三岁以下婴幼儿照顾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灾害生育保险代理,普惠托育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提高特殊家庭补助金标准等。三是各地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出台支持措施。目前已经有25个省份完成了条例的修订,部分省份已制定实施方案。从现有情况看,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至90天,增加普惠托运服务发展,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等条款。(彭宁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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