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郯城:落实"林长+检察长"制度
山东郯城:落实“林长+检察长”制度
守护“天下银杏第一县”森林资源
郯城县检察院对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
正义网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黄晓辰)近日,在山东省林长办、省检察院举行的“林长+检察长”工作座谈会上,郯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华亭汇报了该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情况:截至目前,郯城县46棵古树名木和11个古树群落均得到有效保护。
郯城县为全国四大银杏产区之一,有“天下银杏第一县”的美誉。县内定植银杏1400万株,其中百年以上大树3万株,年产银杏400万公斤,银杏生产已成为郯城县经济的支柱产业。2021年6月,郯城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内古树名木存在未划定保护范围、未设置保护标志、未建设必要的保护设施等问题。
为保护稀有森林资源,郯城县检察院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古树名木单株、群落的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掌握了古树名木的地点、长势、病虫害、生长环境、保护措施等情况。“我们将有关信息进行归纳总结和分析研究后,向古树名木辖区内的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保护措施。”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沈德香说。
在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环节,郯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古树名木保护公开听证会,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有林场总场、12个相关乡镇单位及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上,一名行政机关负责人表态:“古树名木是珍贵的森林资源,我们以后一定会加强保护。”一名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检察建议为古树名木保护出谋划策,提升了公益诉讼的工作质量。”
此外,郯城县检察院指导该县胜利镇政府组织召开“古银杏树保护论证会”,重点围绕古树树洞填充物抠除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部门、林学专家、古树附近的热心村民等应邀参加。“古银杏树树龄大,树势偏弱,树洞填充物暂时不能抠除,应该采取种植高杆绿植遮阴、横枝嫁接、增施叶面肥等措施恢复树势。”林学技术人员对古银杏树的保护提出了专业意见。
专项活动中,郯城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协作意见》,并创新安排一名员额检察官担任专职生态检察官,专门负责“林长+检察长”相关工作。生态检察官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一次普查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巡查活动,对全县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和生长态势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台账,根据巡查结果及时调整保护措施。在巡查中,如果发现损害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要及时通报检察院,并配合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据悉,上述《意见》明确了“行政监管+刑事惩治+公益诉讼”森林资源保护模式,有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林长制工作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