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选秀节目“奶票”赚钱? 90后“站姐”诈骗粉丝100多万获刑11年

日期:01-19
获刑

原标题:倒卖选秀节目“奶票”赚钱? 90后“站姐”诈骗粉丝100多万获刑11年

正义网上海1月19日电(通讯员杨莹莹)不少“秀粉”都选择砸钱让爱豆走“花路”。“奶票”也于此横空出世——节目组设定,粉丝可以购买赞助商的饮品,通过扫描二维码,来为自己的偶像投票。正因如此,也有人将购买“奶票”帮选秀节目投票包装成一门投资生意。近日,由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诈骗一案宣判,被告人吴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

28岁的明美是上海人。早在2015年,明美因打游戏结识了吴某某,并成为泛泛之交的朋友。平日里,作为追星族的吴某某经常出没在各大节目、爱豆活动的现场进行饭拍。

朋友圈里的吴某某时而是为明星接机拍摄一手“生图”的“站姐”,时而是帮一些粉丝站垫付租赁相机押金的“追风少女”。明美平日里看着羡慕,却没想到两条平行线般的人生在某天会因为某些利益产生交集。

2021年1月份,吴某某突然主动联系了明美,向明美介绍两个赚钱的项目,一个是垫付相机押金来赚取佣金,另一个是帮选秀节目拉票赚差价的生意。“我拉票赚钱的生意需要先从经销商低价购买‘奶票’,然后倒卖给选秀选手后援团,从中赚取差价。我现在资金不够,先借点你的钱一起投资,包你分红!”

有吴某某朋友圈人设的铺垫,又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明美爽快地答应了吴某某的请求。按照吴某某的许诺,明美将以6.5元的价格买进“奶票”,并以7元的价格卖出,每投一张“奶票”,转手就能赚到0.5元差价,奶票转手时间一般为2-3天。

“吴老板生意很大嘛,跟着吴老板发财啦!”明美沉浸在眼前这个“站姐”带自己发财的美梦里,先后转了近100万元投资吴某某的生意。其中大部分钱款多是明美从父母、亲友、以及一些网贷公司处借来的。

为了进一步取得明美的信任,吴某某一边转给明美18万元作为本金和部分返利,一边将一位粉丝后援会会长介绍给明美:“这位后援会林会长是负责倒卖选票的,你给我的不少钱我都打给了林会长。”之后,吴某某还通过微信给明美发了一张该会长向明美借款的欠条。在吴某某的口中,还有不少人靠垫付相机押金、倒卖“奶票”获得高额返利。

纸终究包不住火。吴某某借条上的一处细节反而让明美起了疑心——林会长的身份证号码少了一位。

自此,明美对吴某某埋下了怀疑的种子。而后,吴某某在仅返还部分利润便没了踪迹,明美忍不住去找了那家提供相机租赁项目的公司,但是让明美失望的是,电话和网络客服均无法联系上。直到明美去报案时,才被告知吴某某欺骗的受害者,并不只是她一个。

号称自己手里握有着强大相机租赁资源与“奶票”资源的吴某某究竟是什么来路?她手中的资源来自哪里?

吴某某是90后,2015年大学毕业后便参加了工作。跟很多同龄人一样,从懂事起便懵懵懂懂地喜欢活跃在荧幕上的歌手、演员,后来这种行为愈演愈烈,逐渐发展成跟着自己喜欢的“爱豆”饭拍、接机等,她也因此认识了不少同样追星的饭圈朋友。

2020年起,吴某某因故失去工作。与此同时,她开始“全力追星”。最开始,吴某某主要靠饭拍做些外快——她将拍到的明星参加活动或机场照片有偿卖给一些粉丝或者后援会。

在跟一些明星粉丝相熟后,吴某某也发现了商机:粉丝想拍爱豆却发愁没有专业相机,一些拍摄机构空有相机使用率却不高。“网上不少人把相机挂出来租赁,不少要租借相机多天的粉丝一时不能拿出来很多押金,如果我帮她们垫付押金后,收点好处费呢?”说干就干,吴某某靠着在饭圈积累的人脉资源,很快做起了垫付相机押金的生意,并成功吸引到明美、小雅等人投资。

但收到明美等人的资金后不久,吴某某就发现租赁相机的商家好像倒闭了。本身就缺少收入的吴某某突然手握大把资金,竟起了些许邪念:她一边不痛不痒地联系了几次租赁相机的商家,一边将这些资金占为己有。

彼时选秀节目进行得如火如荼,吴某某觉得自己总能分一杯羹。于是就继续用倒卖奶票当作借口诱骗明美、小雅等人投资,并将这些资金进行日常追星开销及挥霍,以及偿还部分外债。

然而,好景不长。2021年5月,网友上传的一段“为明星打投倒牛奶”的视频曝光。这个由粉丝买奶、打投明星、倒奶、再买奶打投而诱发的全新“产业”,迅速引发社会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关注,“饭圈乱象”也在无数次声讨中再次浮出水面。随后,“饭圈”乱象正式列入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的治理重点。

一直在观望中的吴某某心态有些崩了,自己该何去何从?前期被随意花销掉的钱款数字,像个黑洞啃咬着吴某某的内心。“干脆一骗到底!”

面对小雅等人的连环催债,吴某某只好一面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返还给被害人分红和本金,一面以后援会算账慢、节假日提现到账慢、转账填错姓名等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截至案发,除去退赔被害人的部分钱款,吴某某分别从明美、小雅、王晴等6人处骗取钱款100余万元。

到案后,吴某某供述,她并没有把从各位受害者那里借到的钱用于投资项目,而是用于偿还外面的欠款及日常开销。“这中间明美她们找我要过分红,为了让她们放心,我只能先将转给我的资金中的一部分当做分红先给到她们,期间我向她们介绍的那个粉丝后援会负责人也是假的,其实后面都是我自己冒充的,钱也是转到了我手里。”

闵行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

如今骗子的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而近年来一些大粉“拿捏”住部分粉丝对偶像的盲目崇拜之心,谎称给偶像集资打投,但拿到钱后并未全部用于打投,甚至私吞上百万元后“跑路”,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将涉嫌诈骗罪。在追星的同时,要提高警惕,切记不要向陌生人随意转账,如果有对打投项目进行出资,自己应尽可能保留相关的证据,如打款记录、聊天记录,并要求集资人保留所有的用款记录,发票,提供相关用款记录和流向证据,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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