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通报四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日期:01-18
河池市信息化酒驾党员干部机动车

原标题:河池市通报四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河池市投资促进局四级调研员莫勋酒驾问题。2020年7月8日,莫勋驾驶机动车途经国道323线1193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1年2月,莫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河池市国土资源城市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韦鸿华酒驾问题。2020年9月4日,韦鸿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三桥灯控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1年3月,韦鸿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山酒驾问题。2020年6月9日,黄华山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宜州区一桥头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黄华山曾因违纪受处分,鉴于二次违纪,2021年6月,黄华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南丹县水利局干部黄清酒驾问题。2019年3月5日,黄清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兰海高速南丹收费站延长线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1年3月,黄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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