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遵循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01-14
纪检监察

原标题:以《条例》为遵循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对标笃行,心系“国之大者”,练就过硬本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利剑护航”为根本,在保障中心大局上有新作为。《条例》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与自身职责结合起来,因时因势把握政治监督的切入点、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检查。着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护航企业发展壮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新风扬帆”为动力,在弘扬新风正气上有新举措。《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明确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任务,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实践经验予以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治理不正之风和治理权力观、政绩观、价值观扭曲结合起来,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要敢于亮剑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又坚定不移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人民阅卷”为检验,在夯实执政根基上有新建树。《条例》多次提到“人民”“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正风反腐事关民生福祉,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坚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重,着力解决对群众合理诉求漠然处之、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纠治重点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常态化惩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铸魂固本”为保障,在锻造“铁军”上有新提升。《条例》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严把干部准入关,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建设高质量专业化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要抓好队伍建设,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思想作风、政治信念、个人品行等方面严防死守,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决抵御“腐蚀”“围猎”“攀附”等风险,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作者系灵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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