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雨花: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日期:01-13
检察院长沙市行政机关开发区

原标题:长沙雨花: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看!他们这样服务“城市客厅”

长沙雨花: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雨花区检察院干警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行动

雨花区检察院干警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行动

“湖南市场看长沙、长沙市场看雨花。”长沙市雨花区是湖南省会长沙的“东南门户”和“城市客厅”。如何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融入全区中心大局?2021年以来,雨花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0份,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的提升,也为幸福雨花建设筑牢了一道道坚固的司法保护屏障。

“公益诉讼”成为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大有可为,要重点抓好这一有效切口,促进检察监督和行政履职形成社会治理合力。”2021年9月,长沙市雨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宏卿在调研时提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1月11日,雨花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新增和调整2021年度区绩效考核工作目标的通知》,将“公益诉讼”新增为对街镇、区直部门及市垂直管理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以正反两方面的指标引导行政机关全面支持和配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通知下发后,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也明显增强了。”余宏卿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022年1月12日,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雨花区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全区共47家行政机关参会,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有效破解雨花区生态治理难题,2021年10月,雨花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了“检察长+河长”协作机制,在河湖违法打击、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沿岸环境等方面形成合力。雨花区检察院检察长尹跃连介绍,机制成立后,该院会同区河长制办公室、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政中心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法律监督行动,同时聘请区生态环境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2021年,该院办理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件2件。

一条河流从城里穿过,是大自然给城市的馈赠,更是市民的福祉。作为流淌在长沙中心城区的一条河流,圭塘河哺育了一代又一代市民,但曾几何时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乱排乱放,使原本清澈的河水变得又黑又臭,群众不满意,政府治理难。

对此,雨花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守护圭塘河”专项整治行动,综合利用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击与修复并举,共办理各类圭塘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1件,责令违法行为人向圭塘河投放鱼苗共计1.9万余尾,积极加大对沿岸生态环境的全面监督力度,并支持环保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除增殖放流外,该院探索督促违法行为人加入环保组织、开展义务巡河、参与公益普法、劝导文明垂钓,以检察监督质效提升力促圭塘河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守护青山绿水记住乡愁

2021年4月,雨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黑社会组织成员张某、李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采矿的线索后,迅速联系了雨花区跳马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院的环保专家,奔赴现场进行勘查。

通过无人机航拍,承办检察官发现张某等人非法采矿导致大片土地裸露,并有明显的水土流失痕迹,如果不及时对遗留矿坑进行修复,将持续对当地地形地貌产生影响,在极端天气下可能造成次生地质灾害。在专家的协助下,检察官最终确定张某等人非法采矿行为毁林约1.5万平方米,需修复矿区面积约4.3万平方米。

现场勘查后,该院迅速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布公告,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并多方搜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所需要的证据材料。2021年9月,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生态损失和修复费用。12月31日,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张某、李某等11人连带承担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共计1263万余元。

雨花区跳马镇是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区的核心区域,是“城市绿肺”。雨花区检察院积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对该核心区域的非法搭建、工业企业退出等问题开展全面治理,共办理涉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区案件共14件,拆除禁止和限制开发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运营的物流仓库共计2万余平方米并复绿,督促拆除违建厂房3栋并责令复绿土地3.2亩。

聚焦“急难愁盼”惠及民生

电梯,尤其是公共场所的电梯不仅关系到生产安全,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2021年上半年,雨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辖区一商业大楼巡查时发现,部分公共电梯存在未依法定期年检、未将年检标志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等违法情形。“通过电梯内的年检标志,我们发现最长的年检超期达半年,也就是说,在超期的半年内,公众乘坐的是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电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承办检察官周薇说。

发现问题后,雨花区检察院立即对辖区部分商超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18处涉及电梯安全的违法情形。2021年5月,该院依法立案并向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上述18处违法情形进行核实处理,责令电梯管理责任单位定期年检和加强维护,并对全辖区进行集中排查。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开展行动,将涉案电梯全部整改到位,并强化了电梯安全宣传,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安全。

“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监督必须严之又严。”尹跃连告诉记者,雨花区检察院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二次供水”专项监督行动,在辖区内共发现20家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存在破损、缺乏维护、管理不当等违法情形。随即,该院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区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刻进行整改。经过全面排查整改,上述20家小区的供水隐患得到全面消除。

无障碍设施好坏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水平的标尺。2021年6月,雨花区检察院在发现辖区内18处公园和商业超市等公共场所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的现象后,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在该局的推动下,18处公共场所目前均已按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充分保障了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雨花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在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办理了一系列案件,办案效果好,有力地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回应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平安雨花、法治雨花和幸福雨花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雨花区委书记刘素月表示,希望检察院继续用法治的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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