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张结婚证复印件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的银行卡解冻了!谢谢检察官!”电话那头传来张某欣喜的声音。一时间,我的思绪又被拉回到了她刚来院里申请监督时的场景。
不知所措的她乱了阵脚
“这个协议我都没有听说过,为什么要我赔偿?”张某第一次来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时,情绪激动地对我说,自己对前男友赵某兵借款的事情毫不知情。
经过详细的询问,我逐渐了解了事情的经过——2020年12月的一天,张某突然收到了湖北省团风县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告知她作为债务担保人,需要偿还9.057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因未履行还款义务,她还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某这回可真是尝到了“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滋味——自己明明没有借贷,怎么就突然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不知所措的张某乱了阵脚,赶紧向法院、银行等查询,结果显示她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4年。当时,张某的前男友赵某兵为筹措资金,以与他人组成农户联保小组的方式,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团风县支行签订了《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小额贷款借款合同》。贷款到期后,借款人赵某兵、赵某枪、徐某只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在多次催促未果的情况下,银行将借款人诉至法院,请求上述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偿还借款,并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家庭财产共有人,对赵某兵借款用于家庭经营、生活均知情同意,并也在借款合同上签名捺印,与赵某兵借款形成合意。按照法律规定,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张某应对赵某兵欠下的贷款本息及违约责任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张某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直接影响到她正在经营的店面,导致无法进行货款结算。同时,因为被限制高消费,她连带孩子回老家的高铁票也无法购买,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
“几个月都没有钱进货,养家糊口的小生意快做不下去了,我们以后该怎样活啊!”张某说着,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收到判决书时才知道“被贷款”
据张某陈述,她和赵某兵并没有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张某尚未成年时就到团风县城打工谋生,与赵某兵结识后被赵某兵追求,两人于2008年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婚宴,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因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能办理结婚证。后来,两人有了孩子,张某多次催促办理结婚证,但均被赵某兵找借口拖延。
2012年以来,张某一个人在团风县城带孩子,而赵某兵则以做工程为由长年在外,其间购买的商品房也是落在了赵某兵个人名下。2018年,张某与赵某兵分手,母子俩只能在外租房住,张某开了家服装店来谋生。对于赵某兵借款的事情,张某毫不知情,更没有到场签字捺印。
既然不是夫妻关系,也没有到场签字捺印,那为何银行会将张某也列为被告?法院又为何将这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宣判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彻底查明事实真相和法院的判决依据,我多次调阅案件卷宗,并约见借款人、担保人及银行工作人员,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实。
在这个过程中,一张结婚证复印件引起了我的注意。
原来,赵某兵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曾提交过一张他与张某的结婚证复印件。如果真如张某所言,她和赵某兵并没有结婚,自然不可能有结婚证。我立即根据证书编号向团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核实,结果查无此证。
这下,真相大白——赵某兵在申请贷款时伪造了与张某的结婚证,并将此事向张某隐瞒。法院则以这张伪造的结婚证判决张某有共同清偿责任。经过进一步调查,我发现在法院送达程序中,传票未实际送达张某,剥夺了张某的诉讼权利。直到2020年底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张某才知道自己“被贷款”。
母子俩的生活有了保障
案情明朗了,但是如何才能彻底消除此案的影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经过深思熟虑,我们决定选择就此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张某、银行方面的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出席听证会。会上,我详细介绍了案情经过、调查结果和法律依据,张某陈述了案件事实以及理由和诉求。了解案情的经过后,银行方面理解了张某的困难处境,在场的人民监督员也对张某的遭遇表示同情,一致认为应当支持张某的法律监督申请,并尽快消除案件对张某的不利影响。
最终,张某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团风县支行达成和解协议。银行方面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不再追究张某的清偿责任,解冻其银行账号,并承诺在三个月内消除张某的不良征信记录。
听到电话中张某质朴的感谢声,我久悬的心也踏实了下来,母子俩的生活终于有了保障。这个案子让我更深刻地感受到,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每一次案件的办理都关乎着一个家庭的冷暖安危。司法者要坚守为民情怀,常怀忧民之心,常尽为民之责,常思利民之举,深挖案件细节差异,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