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让制度利器发力生威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注重在“管长久”和“有实用”上下功夫,着眼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紧盯关键环节和职责权限,加强制度建设,构建“1+1+N”同向发力机制,为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从实践中最需要的机制制度建起,用什么规范什么、缺什么完善什么。”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度建设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这个“1”,把牢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这个“1”,凸显纪检监察组和省法院研究修订出台的若干监督管理制度的“N”,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纵深发展,确保压力传导的中间环节硬起来,职责履行实起来。
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实施细则》《关于对法院干警进行诫勉的实施细则》《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细则》《关于规范廉政意见出具工作的实施办法》,探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开展审判执行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纪检监察组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协助省法院党组制定《关于对轻微违纪人员开展批评教育的实施细则》《对受处分处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对合议庭履职日常监督“十五步”工作法》,加强对干警日常教育监督。强化省法院审委会对案件的监督力度,切实杜绝案件瑕疵,提升办案人员责任担当,保障法官健康成长。
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纪检监察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案件查办的“堵点”,顽疾整治的“痛点”,跟进督促省法院从制度机制层面探索研究解决办法,深化问题整改。去年推进完成47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机制、干警能力提升机制、法官交流轮岗机制。
纪检监察组还督促省法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制度执行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范围,防止制度成为“橡皮筋”“稻草人”。坚持问题导向,与省法院党组同向发力,形成覆盖省法院及直属法院10多个部门、涉及‘两个责任’的制度文件,为监督执纪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方位有力保障。(供稿吴进崔志文编辑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