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云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海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百色市纪委监委对凌云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三级高级警长刘海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海煌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目无纪法,把个人等同于组织,搞“一言堂”,卖官鬻爵,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擅自决定单位重大开支;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人事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海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百色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海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百色市纪委监委)
刘海煌简历
刘海煌,男,汉族,1966年10月生,河南南阳市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12—1996.09百色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科员;
1996.09—1997.05百色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副所长(科员);
1997.05—1999.04百色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
1999.04—2002.01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正科级);
2002.01—2004.01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2004.01—2008.01百色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
2008.01—2014.01百色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2014.01—2015.06百色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2015.06—2016.05百色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
2016.05—2019.12百色市凌云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长级);
2019.12—2020.01百色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20.01—2021.12百色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三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