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省法院参加解读湖北省《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1月4日上午,省委召开全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并出台了湖北省《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月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办、武汉海关等5家单位共同解读《若干措施》。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向媒体介绍了省法院下一步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重点举措,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群星指出,去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对标《若干措施》的文件要求,下一步省法院将聚焦五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不断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开放竞争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提升“立审执”质量效率。始终坚持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司法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职能作用,切实把提升立案、审判、执行质效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公正高效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优化诉讼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各项便民利企措施,深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智慧法院,建立完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实现“智立、智审、智执、智管”,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审判质效提速升级动力。严格落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和司法责任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审判管理体系。优化案件流转流程,推进审判效率提速、办案质量提级。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促使大量涉企矛盾纠纷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解决。
四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持续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巩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主动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既做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又做企业权益的“护航者”。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树立法院“铁军”良好形象。
五是坚持市场主体需求导向,更加重视对市场主体发展中涉诉问题的有效应对,更加重视对市场主体法治需求的精准掌握。畅通营商诉求沟通办理渠道,健全完善诉求的投诉、处置、回应、问责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构建营商环境诉求处理长效常治机制。主动与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加强联络,完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对法治的获得感。
李群星表示,省法院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助力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司法力量。
中央在汉和省级主流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主持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