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提级监督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日期:01-06

原标题:博州:提级监督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真没有想到这笔补助款还能回到我手里,这对我们全家来说太重要!”日前,在博州精河县警示教育大会上,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场将吴某违规侵占的15.4万元安居富民补助款退还给14名村民。这得益于该县纪委监委对重点村开展提级监督发挥的作用。

博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村级财务事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以提级监督等方式,切实增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成效。

针对囿于人情关系、群众不愿、不敢反映问题的情况,博乐市纪委监委采取群众反映与主动挖掘“两手抓”,多渠道收集群众诉求,找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切入点。对提级监督试点村(社区)进行重点巡察,全面摸清村中突出矛盾、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及时推动整改等问题。同时,发挥村级监察信息员贴身监督发现问题的优势,广泛收集廉情信息,推进监督精准化、精细化。

与此同时,博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关于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围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建立完善“小微权力”清单,梳理出“小微权力”84条,涉及民生业务45项。该州纪委监委推动县市全面制定完善“小微权力”清单,绘制村级重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引导村干部照单履责、按图用权,广大群众看图办事、按图监督,推动“小微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提级监督不是越过乡镇党委和纪委的监督,而是县市、乡镇联动的合力监督。”博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从协同推进、提高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在紧盯‘抓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等方面着力,将提级监督融入日常监督之中,推动建立提级监督长效机制,全面强化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博州纪委监委杨立成|责任编辑梁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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