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三农”工作和生态环保工作水平
日前,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粮食面积、提升产能,扩大油料作物种植,推进种业振兴,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要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和落实监测帮扶机制,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落实五级书记责任,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切实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断提高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谋定而为、精准发力,锚定目标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两节”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好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保供稳价,加强应急储备调节和质量监管,加大兜底性保障力度、安置好困难群众生活,统筹安排春运工作、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极寒天气和雨雪冰冻等灾害,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过好“两节”。
又讯会后,召开了新疆环境保护委员会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21年“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及伊犁河谷兵地联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立行立改、彻底整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持续深入开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自查自纠“回头看”,解决“存量”的同时,严控“增量”,持续健全属地负责机制、跟踪问效机制、巩固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