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春运疫情防控、个税优惠延续、随迁子女就学……新年第一份民生大事件件重磅!
本周关键词:春运疫情防控|个税优惠|乡村教师|随迁子女入学|中小微企业|外资准入|以工代赈|交管便民利企|企业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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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精准防控!做好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国部分地区疫情点状暴发。2022年春运从1月中旬开始到2月下旬结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强科学精准防控,针对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密集情况,完善和抓实春运疫情防控。一是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风险情况引导科学有序出行,防止一刀切。引导企业、高校错峰避峰安排放假和人员返岗返校,适时组织“点对点”运输。实施旅游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二是加强候车候机等场所消毒,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戴口罩等要求,采取线上售票、增加安检通道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三是加强春运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等预案。四是确保春运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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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二是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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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教育公平!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措施。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乡村任教,提升教育质量,会议决定,一是强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规定。提高教龄津贴标准,绩效工资核定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等倾斜。二是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艰苦边远地区改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推动地方为乡村教师提供稳定性住房。三是加强对乡村教师的培训,促进培训与学历教育相衔接,支持乡村教师便捷提升学历。继续实施“优师计划”,每年为脱贫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定向培养万名本科师范生。放宽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学历要求,提高教学实绩权重。四是引导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轮岗流动。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五是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禁收取借读费、赞助费。创造条件,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提供更多机会。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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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统筹建立或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进一步整合公共信用信息,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费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鼓励接入机构完善信用评价模型,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向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有关部门开放共享。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明确相关信息的共享公开属性和范围,建立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使用制度,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严肃查处非法获取、传播、泄露、出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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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缩减!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分别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压减比例分别为6.1%、10%。主要变化:一是进一步深化制造业开放,二是自贸试验区探索放宽服务业准入,三是提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精准度,四是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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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亿元!2022年以工代赈中央资金提前下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40.5亿元,撬动地方各类资金约5亿元,支持地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200余个,将带动近10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稳就业、促增收。本批计划以“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市县为重点,将以工代赈与灾后重建紧密结合,加大对河南、山西等今年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省份支持力度,广泛吸纳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设,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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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利企!公安部推出9项交管新措施
近日,公安部推出9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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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近日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明确简易注销的适用对象为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