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信哲回应代言事件:合约符合菲律宾当地法律 被不实描述放大

日期:12-30

原标题:张信哲回应代言事件:合约符合菲律宾当地法律,被不实描述放大

12月30日晚间,歌手张信哲通过微博发布声明称,“在近日,代言之事不断被不实描述放大,严重误导大众并造成负面舆论和公共资源的浪费,我深感困扰。”

声明称,2020年3月,经纪公司——潮水音乐有限公司(台湾)与某娱乐公司菲律宾公司签署了文化娱乐代言合约。此合约符合当地法律,也仅限于合约期间在当地使用,2021年3月已与对方终止一切合作。

“我也在深刻反思检讨自己,身为公众熟知的歌手,守法只是底线,在道德层面更需做出表率,谨言慎行,以身作则。在此,对这个事件给公众造成的不良影响,我表示深深的歉意!”

张信哲表示,希望事件早日结束,大家关注焦点回到音乐上,并更为严谨地对待每一件事,“我也会把修德修艺,满足社会期待作为今后的行为标准”。

张信哲回应代言事件:合约符合菲律宾当地法律 被不实描述放大

据北京商报此前报道,近段时间,一段实名举报张信哲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本人实名举报歌手张信哲,2020年2月20日公开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刻,公开代言菲律宾网赌诈骗平台,公开挑战公安部零容忍底线。”该视频中的举报人称,张信哲在国内到处走穴、上节目、开演唱会捞钱,背地里还要帮助境外网络信息犯罪活动做推广,“要求封杀此严重劣迹艺人”。

此前报道

“情歌王子”张信哲也塌房了?被实名举报代言赌博平台!网友: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中国经营报)

据北京商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实名举报称,张信哲代言赌博网站,并涉及到在内地帮助推广的问题。

尽管该事件尚未有明确的结果,但已引起轩然大波,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对张信哲及其作品发起抵制,甚至连邀请了张信哲作为演出嘉宾的东方卫视跨年晚会也成为网友投诉的对象,这场舆论争议愈演愈烈。

网友实名举报张信哲

“本人实名举报歌手张信哲,2020年2月20日公开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刻,公开代言菲律宾网赌诈骗平台,公开挑战公安部零容忍底线。”

近段时间,一段实名举报张信哲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该视频中的举报人称,张信哲在国内到处走穴、上节目、开演唱会捞钱,背地里还要帮助境外网络信息犯罪活动做推广,“要求封杀此严重劣迹艺人”。

张信哲回应代言事件:合约符合菲律宾当地法律 被不实描述放大

网上有消息称,此次实名举报所涉及的代言为张信哲于2020年与欧宝娱乐签约的品牌独家代言人一事。而在网络上搜索“欧宝娱乐”,消息也较少,有信息称欧宝娱乐涉及赛事直播、娱乐分析、周边新闻等多个领域。

此外,曾有媒体报道电竞博彩一事时,提到了一个名为“欧宝娱乐”的博彩网站,称“注册充值后可以拉进会员群,充值门槛是100元,充值便有相应活动”,这令很多玩家沉迷其中。

针对该事件,张信哲本人尚未公开回应。

张信哲被实名举报一事,引发不少人的关注,并有网友公开表示要抵制张信哲及其作品。

值得注意的是,即将到来的东方卫视跨年晚会也邀请了张信哲作为演出嘉宾,并在日前发布海报等物料进行宣传。据悉,已有一些网友开始投诉东方卫视跨年晚会,认为张信哲不应在舞台上演出,也有网友表示,张信哲代言涉嫌犯罪,已经被实名举报了,东方卫视邀请这样的人上台跨年,还出现在电视机里。在全民反诈的阶段,张信哲去参加跨年晚会,是对全国观众的侮辱。还有网友评论:“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

张信哲回应代言事件:合约符合菲律宾当地法律 被不实描述放大

不少网友开始自觉抵制东方卫视的跨年演唱会,在东方卫视官宣的博文下,网友纷纷评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代言网赌的张信哲你们也请”,虽然没上热搜,但张信哲的形象和名声已大受影响。

曾获多品牌方青睐

对于张信哲,人们并不陌生。出道33年的张信哲,拥有《爱如潮水》《过火》《信仰》《爱就一个字》等众多家喻户晓的音乐作品,在音乐方面成就颇高,也组成了几代人的青春记忆。张信哲代言过的品牌也所涉甚广,包括服装、汽车、游戏、饰品、公益等领域。

而此次将张信哲卷入舆论漩涡的欧宝娱乐,企查查APP显示,广州欧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申请注册“欧宝体育”“欧宝电竞”“欧宝娱乐”等商标。

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含体育竞赛组织;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告发布等。

张信哲回应代言事件:合约符合菲律宾当地法律 被不实描述放大

企查查APP显示,张信哲目前共关联1家企业,为潮水音乐有限公司,资本总额达1450万新台币,名下已注册“张信哲”相关商标。

张信哲回应代言事件:合约符合菲律宾当地法律 被不实描述放大

明星代言利益很大

“翻车”成本不高鲜见被罚

法律专家表示,按照广告法,明星代言的产品或者服务出现问题,根据具体情况,有些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明星代言虽然“翻车”,但受到处罚的并不多。

今年多起明星代言风波中,公开可查有一例受到行政处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一男性综艺明星在广告中利用自身知名度为女性内衣作推荐,属于广告代言行为,且未使用过该商品,并在广告文案中发布有辱女性尊严的文案,被处以累计罚款8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更多的“翻车”明星,除了当时陷入舆论风波,多数都没有受到实质性惩罚。如去年8月,一女明星因代言“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被起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难以认定该女星明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也无证据证明其牵涉在集资诈骗罪中,故未支持“中晋系”集资诈骗案中一位投资者的赔偿请求。

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焱说:“明星与代言产品的连带责任关系较难认定,比如如何认定是否尽到事先审查义务,以及是否存在明知广告存在虚假宣传仍选择代言的主观故意等。”

北京安理(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树荣表示,对于明星来说,代言的风险其实是很小的。“代言的收益实在是太高了,产品好则名利双收,产品出现问题,也仅仅是形象受损,获得的收益并不会受到影响。”

专家建议,对于明星代言应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据现有法律,对出现代言问题的明星处以实质性的处罚。”同时,对于现行广告法中对明星代言违法违规品牌难以举证认定的部分进行补充完善,“比如,要求明星在代言之前尽到对产品、企业资质等审查的义务,产品亲自试用,留下视频证据等。”

另外,明星应加强自律,不能仅仅为了高额代言费推荐并不了解的产品或服务,应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谨慎选择代言产品。消费者在选择商品、尤其进行金融消费或品牌投资时,需要谨慎甄别,认清明星代言实属商业行为的本质,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中国经营报综合自北京商报、九派新闻、新华视点、楚天都市报等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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