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拟于12月31日对各项金融服务价格标准予以公示

日期:12-29

原标题:农业银行:拟于12月31日对各项金融服务价格标准予以公示

12月29日,中国农业银行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的“四公开”要求,我行拟于2021年12月31日对各项金融服务价格标准予以公示,《中国农业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全文如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的“四公开”要求,我行拟于2021年12月31日对各项金融服务价格标准予以公示,《中国农业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1年,我行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负担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要求,积极响应行业协会《关于降低自动取款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倡议书》、《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关于规范银行函证业务收费的倡议书》号召,持续加大降费让利、惠企利民力度,切实减轻实体经济经营成本和金融消费者负担,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减负。主要降费让利优惠措施如下:

一、自2021年7月25日起,暂不收取借记卡、准贷记卡跨行ATM取现交易手续费,暂不收取单位结算卡跨行ATM取现交易手续费和本行ATM异地取现手续费。

二、自2021年9月30日起,取消收取全部客户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三、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以下优惠:

(一)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二)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按照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实行优惠。

(三)免收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办理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对公本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四)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办理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照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9折实行优惠。

(五)企业网络银行(含网银和手机渠道)年服务费,按照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实行优惠。免收企业电话银行、安全认证工具年服务费。

(六)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按照不高于成本价收取。

(七)免收国内信用证付款手续费;开立外汇资本金户和外汇结算账户收费标准不高于50元/户。

四、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封顶值维持不变,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继续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7.8折优惠。同步降低对商户的收单服务费,将发卡行、银行卡清算机构让利传导至商户。

五、单位结算账户信息服务中银行询证函收费标准200元/份。自2021年9月30日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实行优惠;自2021年12月1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询证函费用。

六、对境外汇入资金出具证明材料以供企业作为验资证明而开具的银行询证函收费标准100-200元/份。自2021年12月1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询证函费用。

以上各项具体优惠项目、优惠折扣、优惠期限详见我行公示的《中国农业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9559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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