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巴州: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为一把手,我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部分出租车从业人员受到影响。回去后,我们将立行立改,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日前,因履职不力,库尔勒市一名市直部门负责人被该市纪委监委约谈提醒。
通过谈话传导压力,面对面指出问题并帮助改正错误的做法,是巴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一把手”监督的常规举措之一。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一旦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往往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巴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杰认为,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在关键上切入,在防范上出招,以制度为刚性约束,扎紧“一把手”监督篱笆。
为此,巴州纪委监委从制度建设入手,对现行有效且公开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列出50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20项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19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53项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形成“4个责任清单”,督促“一把手”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亲力亲为种好“责任田”。
实践中,巴州各级党组织以自治区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为抓手,通过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等方式,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同时,将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年度考核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内容,定期汇总情况,作为本地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指标。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将本级“一把手”日常监督所涉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如何在党内监督中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巴州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的14条具体措施,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一把手”约谈等有效做法以党内规范性文件形式予以制度化,抓实抓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和定期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配套制度措施,落实重大节日提醒、报告和督办制度,使监督内容更加系统、全面、可操作,为“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责划出底线红线。
此外,巴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约谈提醒,对发现的深层次问题,注重举一反三,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
巴州党委巡察办牢牢扭住“一把手”权力运行轨迹,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探照灯”作用,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巡察重点,巡察进驻前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等部门深入了解情况,校准监督切口,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并把“一把手”履行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巡察进驻后,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干部作风建设等内容全方位、深层次开展“政治体检”,做到精准扫描、深层透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推动监督成效最大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一把手’监督上下功夫,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巴州纪委监委李众旺︱责任编辑代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