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中: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日期:12-23
辽宁省检察院沈阳市

原标题:辽宁沈阳辽中: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在就你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听取你本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本次听取意见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12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对多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听取意见过程开展同步录音录像。

辽宁沈阳辽中: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同录规定》下发后,辽中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办案部门会同技术等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筹备部署,稳妥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辽宁沈阳辽中: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程序在镜头下进行,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促进听取值班律师意见实质化、规范化,杜绝听取意见不规范、走形式等可能,体现检察机关规范约束履职行为的主动担当。”听取意见结束后,值班律师表示。

辽宁沈阳辽中: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对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方面以影像形式固定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的具结过程,让整个工作有证可查、有据可依,另一方面在镜头下办案对检察官也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倒逼检察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促进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辽中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丛程介绍。

辽宁沈阳辽中: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试行期间,辽中区检察院加强办案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履职培训,强化办案部门、技术部门、档案部门的内部协作,逐步规范同录程序,探索制定《同录规定》实施细则。在办案场所设置、录像设备配备方面,积极与看守所等单位密切沟通,争取工作上的支持,确保《同录规定》正式实施后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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