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民事支持起诉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
正义网北京12月23日电(见习记者王冬王跃)民事诉讼主要是双方当事人打官司。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如何保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1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第六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姜耀飞表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主要遵循自愿、诉权平等、处分、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等原则。
姜耀飞表示,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不同意起诉的,一般来说检察机关不能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诉讼地位,以保障他们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遵循诉权平等原则,避免造成诉权失衡。”姜耀飞举例称,“比如,检察机关在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过程中,应当收集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而非收集全案证据,更不宜仅收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
民事主体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诉权决定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姜耀飞表示,在履职过程中,检察机关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政策,使其明白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提出的支持起诉意见应当围绕着当事人的主张进行,不能超出当事人诉讼主张的范围。“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机关不能干涉。”
“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姜耀飞说,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商,配合、支持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检察机关原则上不出席法庭,当事人自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后,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判。”